律师怀念到法官办公室沟通案情、七天内确定立案的日子...
现实却是,律师好不容易打通了法官的办公室电话,约好第二天去提交材料及阅卷,可第二天真去了,去找不到法官了,只要将材料交给了收转材料办公室,再行跟法官联系约定进行网上阅卷了。
律师感慨,自己刚执业的时候,无论是中级法院还是基层法院,只要拿出律师证,是可以随便进入法官办公室找法官直接沟通案情的。可惜随着法院安检制度的越来越严格,进法院大门一道比登机还严格的安检,院内严格的隔离开当事人可以活动的业务区和只有法院人员可以进入的办公区。据此,律师也变彻底没了直接进入法官办公室的机会,更别说在办公室等法官了。
近日,还有律师撰文怀念当年法院立案仅需7天时间,可如今的立案时间却成为了未知数。
在实行立案登记制的最初几年里,律师面对当事人询问什么时间可以立案时,都是明确而自信的答复——七天;可后来,24小时立案、无需现场排队的网上立案开始了,可最后才发现,电脑的另外一端,还是需要等人工一个个的审核,而且立案周期不再是七天;以前是年末不立案,其他时间还是可以正常立案的,大不了立了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待着,如今的立案,已经不知道需要等几天了,只能拨打立案的电话一遍一遍或是无人接听,或是占线……
律师类似的遭遇,还有安检制度、阅卷制度、庭审公开制度等等,也时不时的传出不被依法对待的新闻热点。每逢发生律师跟司法人员因为案件代理之间的冲突,往往不是各方想办法回到法律规定的本来规则上,而是不断地增强防范措施,逐渐的将律师的诉讼对待等同于案件当事人。
案件当事人约见不到法官,律师也是约见困难;案件当事人进法院需要案件,律师代理某些案件也需要安检,不准携带手机;案件当事人不知道立案需要多久,律师也不知道;当事人跟法官沟通案情不畅,法官跟律师沟通也是被充满了警惕性......这是不是近些年来的司法趋势?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其中说到,这几十年来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关系是越来越紧张的。其中的一个原因是,法官们普遍学历上来了,不再是之前很多的半路出家。在职权的加持下,很多法官根本不把律师放在眼里,甚至认为,律师就是谁给钱就说谁有理,最后还不是要听法官的?律师说的再有理,不过是想要误导自己进而自己获利,还不如压根就不给他们机会。
然而,无论如何,司法诉讼是一门沟通的科学,并且是通过沟通寻找矛盾纠纷最佳处理或裁判结果的解决问题机制。可现在很多案件的处理,已经达到了当事人找不到法官、律师也找不到法官的地步。几方互相接触的,不过是开庭时的个把钟头,最后就是回去等着案件结果。
如此的沟通不畅,一旦对于案件结果不满的,律师会替法官解释?问题是,法官连律师都说服不了,或是得不到工作支持的话,又如何在当事人哪里获得信任和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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